近段时间,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今后一段时间里,广西将继续采取严厉措施,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监管,从严从重打击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严防掺假掺杂肉、病死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流入餐桌,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确保食品。
据获悉,近一段时间以来,广西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有毒有害鸡爪等案件,反映了当前肉及肉制品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紧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在肉制品生产环节方面,食药监、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将严格控制原料采购和原料进厂查验把关,坚决防范病死猪肉、来路不明和疫病畜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使用羊、牛、猪肉数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等重点单位,加强肉类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方面检查,严防来源不明、无“两证两章”猪肉、假羊肉、假牛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同时,强化动物检疫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组织监管人员对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肉类销售摊点和超市等的巡查和检查,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畜禽肉类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制售病害肉及肉品掺杂掺假违法犯罪行为,广西将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确保对食品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和“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