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地区的食品“黑名单”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地区推动食品和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为防止中秋节没卖完的月饼“回炉再造”,上海今年将首次要求月饼经销商将卖不完的月饼无论过期与否,都必须向监管部门上报,在退货之前还要做好月饼销售工作。上海第二份食品“黑名单”公开发布,上海盼盼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安盈食品有限公司、嘉麟阁酒楼、台湾啤酒烤鸭店上榜。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款5万元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台湾啤酒烤鸭店相关负责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
应当肯定,与早前一些地方在中秋节后公布相关食品生产经销商“黑名单”相比,上海食品监管部门这次在中秋节之前与月饼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之际,将食品“黑名单”及时公之于众。应该说在结果上,无论对月饼市场的规范,还是对消费者正当权益保护,无疑是值得为之叫好的监管进步,并且对其他地方食品监管来说还有着相当的借鉴价值。
首先就食品监管角度讲,众所周知,由食品市场流通特点所决定,国内一些食品事件,往往总是在不食品危害结果形成之后才会被监管部门发现与查处。所以,如何能够在食品事件出现之前,监管部门就能防患于未然,并能在事前、事中发现食品隐患,应该说一直以来就是社会公众对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希望与期待。而现在,上海相关监管部门能够在中秋节前将食品“黑名单”及处罚结果公之于众,好就好在:首先,可以将一些食品“害群之马”出食品市场,结果会有利于食品市场水平的提升;其次,吊销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相关许可证并作出行业禁入等处罚,还可在食品市场形成震慑效应,结果对一些潜在的食品违法行为也能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而这与早前对一些食品事件的事后查处相比,无疑是一个值得为之叫好的进步。
此外,就公众对食品监管要求讲,与其他一般商品不同,食品作为一种直接入口的商品,只要存在一定的隐患并不能被及时发现,那一旦入口,就可能存在对人身体健康的危害。所以在此前提下,尽可能地在人们入口之前发现食品隐患,不但与人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而且还是一个有关食品市场水平高低的核心指标。就以这次上海公布的食品“黑名单”来说,显而易见,能在中秋节前公布食品“黑名单”,其好就好在:一是节前公布“黑名单”并将相关企业踢出市场,可以使人们在程度上免受有害、有毒食品的侵害;二是“黑名单”的公布,也对人们发出了相应的市场警示,可以使人们的防范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就此而言,这同样无疑是一件好事。
面对上海今年第二份食品“黑名单”的发布,笔者就此很想说的是,与早前一些地方对食品市场事件的“事后”查处方式相比,上海这次在中秋节前公布“黑名单”,无疑不仅是一种监管进步,而且还对其他地方食品市场监管有着相当的借鉴意义,因此完全应该为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