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为了加强对河南省粽子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正确引导消费,使广大消费者在传统节日里吃上放心的粽子,省质监局于近期组织对我省粽子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检了郑州、新乡、焦作、商丘、漯河、许昌、周口、驻马店等8个地市30家企业56批次产品。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4%。
此次监督抽查重点对粽子产品的铅、砷、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苯甲酸、山梨酸、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及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我省粽子产品生产质量水平总体可靠。今年的粽子产品品种多样,口味丰富,除了生产肉粽、豆沙粽、蜜枣粽、八宝粽子等传统粽子外,又更加讲究养生,将山药、杂粮、水果等都被加入馅料中,各种创新型特色粽子被不断推出,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记者获悉,此次监督抽查共有2家企业2批次的粽子产品含有不得添加的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料采购验证把关不严,导致蜜枣原料中的甜蜜素带入产品中(蜜枣中允许添加使用甜蜜素)。此外,共有12批次粽子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其主要原因是个别企业未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未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营养标签或引用了错误的产品标准等。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省质监局已责令有关省辖市质监局严格加大对问题企业的查处力度、监管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依法开展不合格企业整改后处理工作。对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当前,有关省辖市质监局针对不合格企业情况,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不合格食品召回、跟踪检查和帮扶企业整改、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 流入市场。下一步,省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食品质量的监管力度,狠抓食品生产源头,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原辅材料采购验证、出厂检验等制度的落实,以保障我省速冻食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