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夏秋季气温高、湿度大,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而且,下周,秋季新学期就要开始了,同学们又要回到学校学习生活,校园食品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24日,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风险提示,防范学校夏秋季节食物中毒。
原料进货
认真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原料新鲜、无害、可追溯。严格把好餐饮“九关”,即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关、留样关、用餐关、人员关、应急关。
加工制作
按要求操作,控制学校食品加工总量,食品烧熟煮透,尽可能减少食物在常温下的放置时间,尽量缩短备餐时间。生熟食品及使用的工具严格分开,对2小时内未食用完的食物要及时冷藏,冷藏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需再次利用的应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特殊食品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不得食用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食品添加剂
严禁在学校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饮用水
加强自备水源和学生饮水管理,保障在校的中、小学校学生开水供应,并教育引导学生不要直接饮用生水。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控,做好防尘、防鼠、防虫害工作。
工作人员
食堂上岗人员要求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的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