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可靠,自本月起,山东省威海市8家规模以上食品流通企业经营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油、调味品、饮料五大类食品试行质量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准入是何种制度,它对流通领域食品怎样进行监管?4月17日,记者跟随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到商超一探究竟。
8家超市先行示范
4月17日上午,记者跟随威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家家悦齐鲁商城食品区,此时工作人员已经将工商局所要检查的材料准备齐全。
“自4月1日起,我们对家家悦、振华、利群等8家大型商超的乳制品、酒类、食用油、调味品、饮料5大类食品试行食品质量准入制度,要求在我市上市的这五大类食品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同批次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批次合格证明的食品不得上架。”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鞠传日表示,10月底以前,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场所不分经营种类,基本实行食品质量准入制度。
鞠传日表示,山东威海市区及各工商所将定期对辖区内商场超市进行检查督导,没有按照要求落实质量准入制度的食品经营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要素”缺一不可
4月17日上午,记者跟随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市区某超市,对食品区进行检查时,正好碰到该超市新进了一批乳制品。工作人员对该批次乳制品仔细检查后,发现该乳制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工作人员马上要求超市将该批乳制品撤柜下架,联系该乳制品生产企业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销售。
作为食品流通企业,究竟需要向供货商索取那些资料呢?“经销商要索取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送货单,缺一不可。”鞠传日表示。
“建立食品准入制度,就是从源头管理食品,完善有关食品质量准入的细化、分解,控制好从入市到销售,直至退市的整个流程。”鞠传日表示,“通过在流通环节实行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倒逼食品生产环节经营者扎实履行法定义务,促进食品源头的有效规范,从而确保食品市场消费。”
“黑名单”强化监管
“这是我们建立的食品‘黑名单’数据库,里面输入的是所有食品监测相关信息,在一个时期内多次出现食品问题的企业就会被列入黑名单。”4月17日下午,在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办公室,鞠传日向记者展示了于去年上半年建立的食品“黑名单”数据库。
当前,全市共有将近1万家不同规模的商超,每年威海市工商局都会对这些商超进行抽样检查,并委托威海农副产品检验中心对抽样食品进行检查,依据检测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现全系统联网共享,并据此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
“D等级属于‘黑名单’系列,市工商局会按照《食品法》的规定对销售该商品的商超进行处理,向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寄发通知单。”鞠传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