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和制作果制
食品时,我们经常会用到水,水是一种极好的溶剂。一般天然水都是不纯净的,总有一些无机物(如氧化物、硫酸盐、碳酸盐、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等)和有机物溶解于水中,还有一些其他物质,如泥沙、胶体物质、微生物、动植物残体等,它们虽不被水溶解,但混于水中。由于这些物质的含量不同,对水的质量有很大影响。硬度过大的水,含有锰、铁、硝酸盐,或呈酸性反应的水都不适于加工用。加工用水应符合普通饮用水的标准,水质澄清透明,无色、无味、无臭,静置不发生沉淀;没有病原菌;不含或极少含铁、锰等重金属,不含硫化氢、氨、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不含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有毒物质;硬度在15~16度为宜(硬度1度相当于1升水中含氧化钙10毫克);PH6.5~9.5为宜。
加工用水的水质标准
(1)感观性状指标:
色 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混浊度 不超过5度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不得含有
(2)化学指标:
PH 6.5~8.5
总硬度(以CaO计) 不超过250毫克/升
铁 不超过0.3毫克/升
锰 不超过0.1毫克/升
铜 不超过1.0毫克/升
锌 不超过 1.0毫克/升
挥发酚类 不超过0.002毫克/升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不超过0.3毫克/升
(3)毒理学指标:
氟化物 不超过1.0毫克/升,适宜浓度0.5~1.0毫克/升
氰化物 不超过 0.05毫克/升
砷 不超过 0.05毫克/升
锡 不超过0.05毫克/升
汞 不超过0.001毫克/升
镉 不超过0.01毫克/升
铬(六价) 不超过 0.05毫克/升
铅 不超过 0.01毫克/升(4)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1毫升水中不超过100个
大肠菌数 l毫升水中不超过3个
游离性余氯 在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毫克/升。
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未梢水不低于 0.05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