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突出“药品生产企业涉及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经营企业不按规定销售特殊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三大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检查保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04家。重点检查药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用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处方药管理销售特殊药品,是否严格落实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现象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受委托加工保健食品的企业、超市、药店及药品连锁经营单位、保健食品专营店以及群众举报的产品和企业等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为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等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重点问题为添加违禁物质和化学药物。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药品、保健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