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严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2011-07-205888.TV 新闻资讯
   据悉,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为期5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亮剑行动”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资格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书》(《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变更意见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和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书》的行为;对无证经营的,停止销售,限期补办证照。逾期不补办者,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二是开展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供货商资质;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批产品检验报告;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批准文号是否和国家批准的相一致;产品的生产单位是否是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单位或批准证书持有单位委托的生产单位;是否经营过期的保健食品;是否经营标注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一旦发现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停止销售;对问题产品要追踪溯源,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标识标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是否夸大保健功能。一旦发现夸大宣传保健功能的,一律采取产品下架、停止销售的行政措施。一旦发现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严格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从重处罚。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溯源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限、验收情况等相关内容;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或不按照规定索证索票、票据保留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惩处。
  五是开展店内广告宣传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店内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手册、张贴的各类广告、宣传牌等)是否存在夸大宣传保健功能,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整改,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进行高频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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