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气温逐步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易导致校园食物中毒事件频发。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
一、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各校园食堂须建立相应的台账,按规定索证索票,严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采购的各类食材按要求冷冻、冷藏,不囤积和大批量采购食材,蔬菜、肉类等原材料应当天采购当天使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确保原材料新鲜、无变质、霉烂等现象。
二、严格规范蔬菜清洗程序。采购的果蔬类食材,加工前进行浸泡,在专用水池内流水冲洗,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有条件的学校应对采购的果蔬类食材进行快速检测。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类食材加工前应仔细检查,冷冻食材需完全解冻经检查无异常后使用,食品原料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烧透,生熟食品要分类存放。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禁加工食用剩菜剩饭。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并密闭保洁。采取物理消毒措施的要注意消毒设施达到要求的温度和时间,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要注意消毒液必须为餐饮具使用。要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
四、严禁使用高风险食材。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类、鲜黄花菜、发芽和青皮土豆、野生蘑菇、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馅料;严禁提供裱花蛋糕;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含铝添加剂。鸡蛋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必要时对外壳进行消毒。
五、从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学校要组织食堂从业人员按要求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所有从业人员都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并按规定调离岗位。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每餐入口食品按要求留样,每种食物留样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七、及时报告信息。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向辖区内教育、卫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