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电视电话培训会议召开。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庆凌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已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发布后,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餐饮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人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设立范围、职责、权利,细化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具体内容,为指导我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了制度保障。
会议对《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深入分析了出台《办法》的背景意义,详细讲解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和餐饮服务企业的资质与条件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制度保障、过程风险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自查机制建立与落实、培训考核与保障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就落实好《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