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652批次,其中,不合格27批次。
在食品生产环节,该局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保健食品、豆制品等26类食品共计769批次样品,合格763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包括:
杭州爱上金猫食品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城街道创新街8(1幢、2幢))销售的1批次番薯脆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启悦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余杭区运河街道东新村杨家坞6号5幢、6幢)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清泉饮品有限公司(余杭区中泰街道紫荆村24组)销售的1批次仙洞山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骄阳饮用水有限公司(萧山区新塘街道东瑞四路328-9号)销售的1批次虎跑井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临安施故山岩山泉水厂(临安市太湖源镇东坑村)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浙江健天下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萧山区萧绍东路182号)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流通环节,该局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27类食品共计640批次样品,合格626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包括:
杭州富阳润升商贸有限公司(富阳区新登镇新兴路51号)销售的1批次白砂糖(分装)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滨江区共联农贸市场炜仙水产店(滨江区新联路20号杭州市滨江区共联农贸市场1-072号)销售的1批次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滨江区东冠农贸市场赵老三水产品商行(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436号杭州滨江区东冠农贸市场水产摊B5)销售的1批次明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彩虹农贸市场小文水产店(滨江区浦沿街道滨盛路4313号杭州彩虹农贸市场一楼22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彩虹农贸市场小文水产店(滨江区浦沿街道滨盛路4313号杭州彩虹农贸市场一楼22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淳安县千岛湖开发路好又多超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68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大黄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淳安县千岛湖镇明珠综合市场鸿通水产行(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6号(明珠综)销售的1批次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明购超市有限公司(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1090号中南国际商城8幢地下一层商铺5号)销售的1批次枸杞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江南豪园农贸市场李明尧蔬菜店(滨江区月明路1040号杭州江南豪园农贸市场2003号)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萧山孟小妮蔬菜零售铺(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东路37号)销售的1批次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采荷农贸市场欧先兰(杭州采荷农贸市场2-098、099号)销售的1批次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采荷农贸市场郭丽芳蔬菜店(江干区杭州采荷农贸市场144号)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建德浙农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揭丽萍水产商行(建德市更楼街道建德农批市场D区水产7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餐饮服务环节,该局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12类食品共计243批次样品,合格236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包括:
杭州市滨江区情义大酒店(滨江区西兴街道古塘路18号)销售的1批次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滨江区新街坊本堂菜餐饮店(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中兴花园俱乐部1-2楼3号房)销售的1批次老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建德市梅城镇馋肉肉餐厅(建德市梅城镇车站路18号)销售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友春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西湖区灵隐街道外东山弄86号)供货的1批次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兴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下沙幸福南路农贸市场9—10号)供货的1批次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凑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金城路店(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927号(L5层L565号))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临安宏高贸易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南街道上卦畈10(1幢整幢))供货的1批次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