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初部署的八项任务,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快转变监管方式,着力在抓重点、求突破中加大推进力度。
第一,着力在建立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上有所突破。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活动,以典型引路、示范推进,在全面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同时,协助各级政府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城乡药品监管一体化建设,加快15个示范县(市)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机制、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
第二,着力在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上有所突破。认真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补缺补漏,在此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抓紧抓好年度“三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同时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问题,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式联合执法与针对性分散执法相结合,主动督查与鼓励举报相结合,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三品一械”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第三,着力在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上有所突破。健全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络的功能作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省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电子监管网的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查处;关注基本药物的中标价格,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生产成本上涨、中标价格降低而以次充好,影响药品质量,影响用药安全。做好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资质审核,加强配送监督和留样药品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关档案,增强监管的可追溯性。
第四,着力在推进闽台交流合作中有所突破。进一步加强与台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药械等相关健康产业的社团组织和大的生产经营企业的沟通交流。适时举办海峡两岸有关交流合作事宜的论坛,综合多次赴台考察成果,邀请台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药械等相关健康产业社团组织和大的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人员来闽,就两岸有关食品药品市场准入、资质互认、检验检测及产业合作对接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座谈磋商,努力把闽台交流合作推向实质性发展阶段。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福建省的先行先试政策,展开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交流合作课题研究。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各项共建项目,加快海峡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筹建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