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姚圩分局向浪费食物的某学校开出了首张罚单。
在例行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时,该局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浪费现象,其中某中学食堂存在严重浪费粮食现象问题,且该学校未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未制定和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节约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节约食品的良好习惯。
反食品浪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参与。新余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浪费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也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共同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