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淳表示,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息公示、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工作,加快经营主体信用建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日均访问量已突破1.31亿人次,日均查询量超过1600万人次。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交易对象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全面地掌握经营主体相关信息及其经营状态,自主判断经营主体的信用情况。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也是通过信用监管实现社会共治、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集中体现。
目前,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也开始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市场监管总局一方面持续深入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通过打基础、强主体、优服务、增信用,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提升。另一方面逐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着力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
不断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51.9%。以多种方式向各部门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截至7月底,直接提供数据113.31亿条,提供接口调用服务20.32亿次,服务协同监管。推动共建“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谋划“共建信用粤港澳大湾区”,赋能区域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