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的管理,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标准备案申报工作。
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主体为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标准初审由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负责,审查人员从福建省保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专家库名单内抽取组成专家组负责企业标准审查,审查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标准审查必须经过专家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提交进行备案申请,标准备案部门应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期三年,福建省局将在向企业发放备案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