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人体进补的最佳时期,民间有“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的说法。保健食品市场进入一年之中的销售旺季,各类保健食品更是供不应求,在众多消费者中尤其是中老年人,往往把冬季养生保健寄托在服用保健药品或食品上。不良商家正是看中了这里面的商机,以次充好,用欺骗的手段让消费者购买与其性价比严重不对称的保健食品,从中牟取暴利,而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置于不顾。如何在鱼龙混杂的保健食品购买到真正的保健食品,达到真正冬季进补之效,保健药品专家将为消费者冬季购买保健食品“支招”。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案例一:2008年3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违规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名单,警示消费者谨慎选购和使用。经调查发现,这些保健食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的承诺、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专家点评
大众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都随着时代不断改变,老百姓对于健康生活的追求更加强烈,冬季服用保健食品已经成逐渐成为为中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千万不要一味相信广告宣传,应该保持理性,避免被误导消费。
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种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也就是说,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当成药品使用。
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进补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核对其与商家在广告宣专上的功效是否一致。既然保健食品与药品有区别,那么(不管保健食品广告采用什么形式进行宣传,都必须注明有“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一忠告语,消费者在购买时切不可把保健食品当药品购买。)对于声称能够预防、治疗疾病的保健食品都是虚假宣传,消费者谨防中了商家宣传特效、见效快等治疗效果圈套。在遇到把普通食品和消字号产品等当成保健食品宣传销售,或者保健食品夸大保健功能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举报热线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保健食品谨防假冒
案例二: 2012年8月,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对“丹健减肥营养晶”等11种假冒保健食品进行依法查处。这些产品在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抽验中,被检出化学药物成分,经核实均为假冒保健食品。
专家点评
保健食品市场在近年来有了飞速的发展,随之各种安全问题也浮出水面,不法商家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的造假销售假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了。保健食品的外包装及药物成分,都成为不法商家的制假之地,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留意,切莫上了不法奸商之当。
专家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首先要仔细看选购的保健食品外包装盒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和批准文号并且清晰可辨,尤其要注意有些变通食品故意模仿保健食品标志。
此外,批准文号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它是证明保健食品身份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志,具有唯一性。因保健食品的审批部门经历了由卫生部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过程,所以会出现不同形式的批准文号。消费者购买了保健食品可以上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核实相关信息,由国家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可登录卫生部网站的“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中“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勿贪小便宜
案例三:2010年7月,深圳市药监局成功取缔一个通过举办健康讲座上强迫消费者购买上千元保健食品的讲座窝点,并现场查获标识产品名称“银龄贵族1号、银龄贵族2号”产品一批。市药监局在查处该案中发现,健康讲座开始使用新骗术,不再是在讲座结束后上门送货。而是采取比威逼利诱更为狡猾的手段,变相实现其销售产品目的。
专家点评
冬季各类进补开始盛行,正值保健食品的销售旺季,商家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种促销手段都被搬上了保健食品的舞台,这其中以所谓专家、名医开办讲座、业务员上门推销、免费体验试用等手段最为常见,也最能吸引消费者关注,不法商家也正是看准了这里面的商机。以发放宣传单及小广告,免费赠送小礼品及组织免费旅游等手段诱惑消费者,尤其是提防心理不强的老人消费者。
专家建议,保健食品的质量关乎着身体健康,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应到正规药店或超市,要仔细查看保健食品包装及说明书,不偏信商家宣传广告和推销人员的一面之词,要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要写清楚所购买保健食品的名称,千万不要因为免费礼品而一时冲动买下高价商品,时刻保持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