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方日报透露,深粮集团在2009时从湖南采购了近万吨的大米,而且经检测,里面含重金属的镉严重超标,并且还将这批大米向外销售。不久前,深粮集团召开发布会,其称在检验出样品里含有重金属镉残留量均不同程度超标的结果后,把这批大米全部的退货。
就此事出发,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的舆论,“万吨镉超标米入粤”走进百姓饭桌,令人惊诧之外更是后怕,在出现问题大米前,食品检验机制在干什么呢?,值得深思的是食品检验机制是否存在缺陷和漏洞呢?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问题,食品都不能保证安全,公众还能相信什么,食品安全防线在哪呢,自媒体曝光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后,在网上又是一阵风波,由此引发的各个负面的问题疑声四起。据网络监测系统统计在当天的话题新闻报道有1000篇以上,对该话题的参与量的人过万。此次湖南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再次一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网友纷纷表示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没用信心。
从本质上看来,食品安全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当前食品安全的乱象,因制度原因造成的具有高级性的问题还是极少数,更多数的问题都是有法不依,有责不负,有监管却是养鱼执法。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你就要政府部门的有效的监管。目前,从田头到餐桌,从工厂到口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在《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林牧渔业等很多部门
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
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调整并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成明确职责、统一责权,监管严明而且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团队,提高整治效果,为人民身体健康着想,为中国的的发展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