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受伤” 食品再次成为议题

2013-03-025888.TV 新闻资讯

 

  南方人都喜欢吃大米,北方人都喜欢吃面食,据南方日报披露,2009年深粮集团从湖南采购上万吨大米,经检测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并将这批问题大米向外销售。二月二十八日,深粮集团召开发布会,据深粮集团称,集团于2009年5月采购的共15415吨湖南早籼米,在通过送检发现样品存在重金属镉残留量均不同程度超标的结果后,把其中镉残留量超标的13584吨早籼米全部退货。
  食品安全再次成为舆论围观的新闻,"万吨镉超标米入粤"走进百姓饭桌,除了令人感觉诧异还有的就是毛骨悚然。在这个问题大米面前,食品检测机构制度为什么会没有效果?这其中是否存在有体制的缺陷和漏洞?值得深思!
  面对新闻需要拷问:食品安全是民生问题,食品都不能安全,人们还能相信什么?食品安全防线到底在哪?自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后,在网上又掀起了一股舆论的热潮,由此引发出现的各种负面质疑声四起。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27日监测到的该话题结果显示,当天该话题新闻报道量达1000篇以上,网友参与该话题讨论的量过万。
  此次湖南湖南万吨镉超标大米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网友纷纷表示对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没用信心。同时,随着调查的深入,舆论关注点扩展到了对食品检验机制的质疑和体制漏洞上。大米是我们日常最常用的粮食,问题大米的出现,不仅对消费者健康危害,而且其影响范围较坏,有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从本质上来讲,食品安全问题很是严峻,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现象乱,还是因制度造成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有法不依,有责不负,有的监管却是"养鱼执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想食品安全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从工厂到口中,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林牧渔业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静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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