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建设对于提升地区的整体食品安全具有很大的意义,醴陵市位于湖南省东部,总人口达一百余万。盛产陶瓷、花炮,为釉下五彩瓷原产地、中国“红官窑”所在地,被评为“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花炮之都”--正因有这样的名气,人流量大,客商云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乎“红官窑”的形象。近年来,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主线,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狠抓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了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基础建设加强
年初,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工作,并出台《2013年醴陵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2013年醴陵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3年醴陵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将食品安全继续纳入了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该市为充实乡村监管力量,在每个乡镇街道配齐专职监管员,村级配齐信息员,并为乡镇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着力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该市还要求全市的种植养殖基地、超市、农贸市场都要配备检验检测设备和专门人员,建立现场快速检测体系,定期公布检测信息,逐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和检验数据信息食品共享。1至5月份,全市共抽检食品16978批次,合格16921批次,合格率为99.7%。
日常监管加强
结合全年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五大重点领域,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四种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粮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全面打响儿童食品、豆制品、腊制品“三品”专项整治攻坚战。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300多人次,执法车辆900多台次,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单位1600多家,办理相关案件38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37户。
宣传引导加强
该市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在醴陵电视台连续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30天,在株洲日报、今日醴陵、醴陵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发宣传报道13篇,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此还,还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行了高规格的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市四大家领导、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和食品企业共4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在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现场义务咨询、农产品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制作宣传板报2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组织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走进企业和学校;集中销毁价值10余万元的问题食品。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株洲日报、今日醴陵、醴陵电视台对系列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强化日常教育培训也是该市工作特色之一。醴陵市食药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开设4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每期集中培训3天,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40余人。市农业局举办了第四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暨检测技能比武,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集中开展贯彻《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对30个乡镇街道食安站长、村组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全市制作宣传板报14块,发放宣传手册5万份,推进《条例》进社区、进村组、入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