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武汉为了加大管理市场上卤制品、豆制品、炒货等八种常见食品的监管力度,制定了系列相关措施,温控设备、IOS标准等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原料采购储存、个人及卫生环境要求 、质量要求和市场开办方等几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近日,有出台了新规定,集贸要对市场 入场食品负责,如有问题,集贸要负连带责任。
规定要求,对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涉及卤制品、豆制品等八类行业的,在实地勘 察过程中必须要求经营环境达到规范条件,否则不予发证。对已发证但达不到硬件条件规范的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经营。凡是违反了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监管部门都有权进 行立案查处。对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市场业主不能坐等政府投资改造,而应该积极想 办法改善经营环境,否则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武汉市涉及经营卤制品、豆制品等八类行业的食品经营者有5400余户,其中310家集贸市场 内涉及以上行业的经营户约2700余户。
市场监管由于不能面面俱到,监管上也存在各种难度,因此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此次出台的新 规定,集贸要有连带责任,将会对市场监管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保障了市民的饮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