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据会议内容,审评委员会自成立4年来,已审议通过了460多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其中的407项已经获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公布。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列入清理范围的标准为4934项,已会同农业部基本完成清理工作。
早在2012年6月,原卫生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提出,在标准清理基础上,要在2015年底完成标准整合工作,解决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在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标准制修订工作存在基础研究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缺乏等问题。
2012年底,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主要任务是:对现行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提出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形成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据了解,在近一年的标准清理工作中,卫生计生委组建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组,囊括140余位来自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的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并分为食品产品组、理化检验方法组、微生物检验方法组、毒理学评价程序组、特殊膳食类食品组、食品添加剂组、食品相关产品组和生产经营规范组等。
国家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还依然是薄弱环节,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要认真贯彻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和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各项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下一步要研究“十三五”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规划。同时,要把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标准宣传和解读释义,推进标准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