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食安办和省食药监局两大监管部门,针对全省食品安全问题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江西省将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采购使用“地沟油”、利用病死禽畜家禽加工熟肉制品和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30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31、0791—88158110。
严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据悉,此次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或者不按照食品许可批准的内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严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严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食品产地、涂改食品标签等行为。
严禁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
此外,严禁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以及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进行加工的食品;严禁生产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生产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严禁在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严禁在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
严禁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严禁在豆芽加工过程中添加生长激素、防腐剂,严禁在湿米粉中加工中添加“吊白块”,及滥用焦亚硫酸钠等添加剂;严禁餐饮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掺假、或者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征象,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市民发现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举报
“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或者拒绝、逃避监督检查的,我们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江西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综合处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和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0791-88158110进行投诉举报。对举报属实的,食药监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严查采购使用“地沟油”等30种违法违规行为
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30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采购使用“地沟油”等。
另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将重点整治熟食肉制品的生产加工,严查有食用化学物质双氧水和胭脂红、落日黄等;利用病死禽畜、家畜加工熟肉制品;地下黑窝点和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及在豆芽加工过程中添加生长激素、防腐剂和销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