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安办联合省食药监局宣布,从即日起到2014年年底,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和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将以城乡接合部、乡镇村为重点区域,对无证经营食品的,分类采取措施,对经整治规范后能达到领证条件的,采取整治、登记等措施,达到条件后,依法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对经整治规范后仍不具备领证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严把进场交易主体资格关,监督食品批发经营户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到食品来源合法、可追溯,去向明确。
农村中小学校园内不得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毛零食”、魔爽烟、仿冒产品、过期食品……农村中小学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省食药监局规定,农村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销售摊贩应与校门保持规定距离,农村中小学校园内原则上不得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中小学校园内到期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不再办理延续。同时,严格检查农村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户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和经营条件。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影响儿童身心健康、身心发育以及假冒伪劣的食品,严厉查处超量、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不合格儿童食品,严格检查价格明显偏低的儿童食品,追根溯源,查明原因。
重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中不规范行为
本次行动将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酒类、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治理销售过期食品、不按条件贮存等行为,特别是要集中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贮存不当、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报告不公示、检验报告检验项目不全等不规范行为。
同时,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将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将以食品标签标识为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山寨”、傍名牌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食品。
探索日常监管、跟踪监管、长效监管相结合机制
在实行重点整治的同时,食药监部门还将探索日常监管、跟踪监管、长效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集市、庙会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摊贩监管,重点检查摊贩主体资格、是否持有合法有效健康证明等。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经营散装食品必须采取防尘、防蝇等措施,必须按照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规定,标明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跟踪监管。为防止问题食品退市后再次流入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各地食药监部门将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加强农村食品抽检,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坚决溯源追踪,一查到底。
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积极探索长长期有效监管机制。根据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农村食品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