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活禽交易之后,家禽屠宰的设置、选点以及环保卫生事宜,成了大家最关心的环节之一。前天,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杭州起草了《开展家禽集中屠宰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大家的意见。
这份意见提出,杭州市的主城区不能设家禽集中屠宰厂(点);各县市(含萧山区、余杭区)根据当地是否执行禁止活禽交易,以及家禽养殖、禽产品流通的实际情况,可设置家禽集中屠宰厂。如果设置家禽集中屠宰厂,原则上不超过1个。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企业,可根据养殖企业需要和当地动物检疫力量设置若干个养殖场家禽自宰点。
集中屠宰厂(点)的设置,要符合城市规划,这些地方是万万不可以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及其缓冲地带,城市和城镇中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保护的区域。
另外,家禽集中屠宰厂(点)设置还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动物防疫条件、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要求。产品质量还要可以追溯。
意见还提出,对准备新建家禽集中屠宰厂(点)的,应事先征询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意见,对选址、设计符合规划、环保和防疫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按照计划,今年6月为试运营阶段,经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家禽集中屠宰厂(点)进行试运营,7月1日起,正式实行家禽集中屠宰、杀白上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