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直接体现着食品安全状况的优劣,也是食品检查检测中重要的参考指标。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国首个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已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11类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有效解决现行食品标准中致病菌指标的设置存在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以及控制食品中致病菌污染、预防微生物性食源性疾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定,该标准实施后,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其他相关规定与其不一致的,应当按照该标准执行;进口食品以报检日期为准,从标准实施之日起,海南检验检疫局将按照新标准实施检验。
在今后,食品生产者将会在食品安全方面,受到更多的约束,对于提升食品安全的水平,也将有很好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