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在近几年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门词汇,主要是因为它对于人们的健康的危害非常大,并 且也不容易被发现,治理起来难度较大。
港府拟立法禁止“地沟油”用作食用油。港府昨日表示,拟立法规定食用油不得使用“经使用 煮食油”或者非拟供人食用的“劣质油”作为生产原料,凡进口、销售或生产食用油必须确保其食 用油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属违法,食肆也必须确保其食用油符合相关规定。
食物及卫生局与环境局昨日联同有关部门举行跨部门会议,商讨加强有关食用油安全及废食油 回收的规管,原则上同意透过加强规管及修订法例,保障食物安全及香港声誉。
此外,凡进口、销售或生产食用油必须确保其食用油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属违法,食肆也必 须确保其食用油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求食用油进口商提供生产地官方证明书,或获官方认可独 立检测机构证明书,以供食环署抽查,并必须提供证明书副本给其下游分销商或零售商或食肆,以 供食环署抽查。
为了加强规管及监察本地回收“经使用煮食油”,环境保护署和食环署将共同合作,先通过食 环署的食肆和食物制造牌照条款,规定“经使用煮食油”必须交由环保署认可的收集或回收商处理 ,并保存纪录,尽快从源头堵截“经使用煮食油”重回食物链,环境局并会同时研究修例,加强规 管力度。至于香港出口食用油,食卫局建议必须领取出口许可证,并必须提供官方证明书,或获官 方认可独立检测机构证明书以证明其食用油符合规定。
港府表示,上述措施为食卫局和环境局的初步立法构思,细节仍待有关部门仔细讨论,将争取 在本年底至明年初,就立法建议咨询公众。
在食品行业的不断进步当中,像地沟油等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我们也必须及时的做好宣 传,不断引导人们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识,自觉维护行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