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上面长期存在的小餐饮,在一定程度上面来讲,对于食品安全一直是较大的威胁,相关的监管工作,也在稳步开展。近日,海盐县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小餐饮专项整治以全县小餐饮(指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包括通过网上订餐方式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及食堂为对象,同时还对有固定场所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服务进行集中整治。整治活动将从9月起一直持续至12月,将分调查摸底、部门协调、全面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全面进行。
根据摸底及会诊情况,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对无证餐饮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并向无证餐饮经营者发出书面告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动员其“关、停、并、转”;对拒不整改又不服从管理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根据整治“小餐饮”的具体情况专项整治明确了八项不同措施:一是对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由镇(街道)出具催办单,督促其限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的,由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二是对目前尚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由县市场监管局提出整改意见,并出具《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符合条件后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整改不办理的,由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三是对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但因无产权建筑、暂无产权证明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县住建局出具意见,意见明确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四是对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但因利用临时建筑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意见,意见明确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五是对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但因拆迁、“三改一拆”政策等原因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由镇(街道)出具意见,意见明确的,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六是利用违章建筑经营、群众举报投诉多、影响恶劣且拒不停止经营的无证经营者,提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必要时提请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协调。七是对无证食堂,由镇(街道)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基本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出具催办单,督促其限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八是整治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经营场所脏乱差、油烟噪声废水污染、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餐饮具消毒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依规操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海盐餐饮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整治,将会明显的提升小餐饮的监管质量,改善小餐饮的服务质量和食品的质量,对人们的饮食安全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促进行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