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实食品市场整治 提升监管质量

2014-10-305888.TV 新闻资讯

  食品市场上面存在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还是非常的多的,针对行业上面的乱象,监管部门一定要及时的市场的治理能力,保证行业的快速发展。

  10月29日上午10时,记者在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成都市食药监局按照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 “亮剑行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成都市食药监系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完善监管体制和制度建设。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初步形成科学合理、职能清晰、责任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与此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主要违法责任》等药械、化妆品监管制度,编印了《药械、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工作指南》,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监管工作标准,增强了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修订了重大案件审理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等6项工作制度,促进了全市食药监部门大案要案审理决定、备案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质量受权人、市场准入和禁入、“黑名单”等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让生产经营者真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管理机制。
  加强日常监督。推进食品药品档案信用管理,建立了196家药品生产企业、42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35家化妆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了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基础档案建设。积极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现代管理制度,推进新修订GMP的实施,做好新版GSP的宣传培训,健全基本药物基层监管网络。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专项整治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开展了中药和化学药生产环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环节、特殊药品经营环节、疫苗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疫苗经营环节的专项整治、疫苗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等工作。以建立完善最为严格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开展了严厉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行为、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售药行为、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以及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行为等8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依法重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全市食药监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以及化妆品生产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的检查面均达100%。其中,在药品生产环节检查196家生产企业、33家医疗机构、90家涉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44家,零售药店7486家;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5家次,重点流通企业4636家次;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3800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对象立即落实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3+0”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全市共立案1045件,结案76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罚没金额1090万元,没收金额97万元。通过整治,“亮剑行动”药品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遏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同时也要及时的加强行业的自律能力,尽量通过行业内的引导,促进食品质量的稳步提升,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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