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环便函〔2010〕4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我局组织专家对2001年印发的《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11年1月2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我局环境卫生处。
联系人:张利
电话:010-68792407
传真:010-68792400
E-mail:hjwsjdc@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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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