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群众有一个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更加为了维护食品经营秩序,六安市食药监局对外公告,对于市民举报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或将给予举报者最高为2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包括九大类,主要为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涉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涉嫌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涉嫌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食品和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
市药监局将对广大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员工、媒体和社会公众举报的问题逐一核实,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举报人按规定兑现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方式为拨打电话12331;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举报(http://www.ada.gov.cn);或信函至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