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指导意见》

2015-07-285888.TV 新闻资讯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政府人员的工作,更好的建设食品安全。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突出5个方面的监管原则:
    一是自律为主原则,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有效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销售经营全过程的管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随机抽查原则,以监督抽查取代原有的日常巡查,严格设定随机抽查的计划审定、组织实施、结果处置等相关工作流程,减少基层监管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将有限的基层监管力量更多地投入到风险管控上。
    三是关联监管原则,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要求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及时固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证据,使违法违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四是社会共治原则,明确提出建立"协会协查、企业互查、媒体监督"的多元管理模式,综合运用信息公开、有奖举报等措施,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参与食品销售经营管理。
    五是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基层食品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责任和免责情形,为建立组织科学、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作高效的基层食品监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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