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福建保监局、食安办、食药监局多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顺利进行。从2015年8月起开展试点工作,并于2016年在各地辖区全面推进。
试点方案明确,福建各地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鼓励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商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单位参加试点。各级食药监部门可将企业是否投保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并在品牌战略认定、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福建省保监局介绍,未来福建将于四大重点领域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进行,将促进食品安全的建设发展,使商家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共同创建食品安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