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暑假已经过去,学校也开学了,最近的天气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为了保证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对全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提出食品安全预警:严禁食堂使用亚硝酸盐,要求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云南省食药监管局要求食堂,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禁止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生菌、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不得制售凉菜,禁止外购熟食凉菜。
此外,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冷藏保存每种食物在100克-150克之间,保存时间为48小时,保存在温度为0-10摄氏度之间的专用冰箱,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
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保证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是社会全体人员的责任,也是对孩子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