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潍坊印发了《潍坊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举报奖励范围、举报受理方式、举报奖励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三十万。
根据《潍坊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潍坊明确了10项食品违法行为,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市民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或相关部门举报电话。有关部门在对举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处理决定后,将对举报人身份、举报事实、奖励条件、涉案货值和奖励标准予以认定,并告知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给予10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的举报人员,按上限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