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贵州省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1个县及10个极贫乡镇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2017年春季学期起,完成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实施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提出意见。要求在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体推进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向在除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营养膳食补助用于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向儿童供餐。没有食堂的可就近依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进行供餐。无法就近依托的,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家庭托餐或向儿童提供牛奶、鸡蛋等成品的方式供餐。
记者了解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并帮助加强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