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食品小作坊拒绝食品安检可罚2万元 2016-11-225888.TV 新闻资讯 11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食品小作坊等拒绝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最高罚款2万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登记证(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