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10月20日,在上海市食药安办、上海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指导下,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主办,中国太保集团承办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座谈会”在沪召开。
中国太保集团总裁贺青表示,中央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四个最严”的要求,上海也正致力于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食品安全则是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保险企业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者,理应、也可以有所作为。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近年来,本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上海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之路,形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业监管+基层综合执法”的监管体系,有力地提升了本市食品安全水平。
2008年,食品安全成为社会热点,引发各方高度关注。保险业首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为食品企业提供因食品缺陷导致的责任风险保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2010年上海市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本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就要求,积极发展食品安全保险业务,进一步推广农副产品与消费品的安全责任保险;2011年,原《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在全国率先设立了“鼓励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水产品等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大型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承担重大公共活动食品供应的单位,投保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险。”
此后,2015年颁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首次以鼓励性条款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写入法律。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上海全市16个区已全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共有220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收入1500余万元,保险金额达90.68亿元。
与会专家认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可以说,也正是随着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风险和责任的管理日益具体化和精细化,使得保险业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中国太保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不断创新实践,则为保险业提供了一个范本。
在与O2O平台饿了么的合作中,中国太保与该外卖订餐平台协手探索全线上大数据模式,通过大数据应用和高科技手段,支持食品经营模式创新与产业迭代。针对菜品缺陷、食物异物食物中毒等经营和食品安全风险,可为1400个城市、130万商户、8000万订餐用户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对于食品安全风险,中国太保不仅仅提供保障型服务,更是主动发挥风险管理功能、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针对长久以来农村集体聚餐较严峻的食品安全风险形势,中国太保旗下子公司安信农险创新推出前端风险管控服务,通过投保即送“土厨师”体检、食品安全防范用品送下乡、与监管部门信息互通等手段,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建共享。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构建“舌尖上的安全”体系
近年来,在上海市食药监局领导下,通过保险的前端介入、过程管控,有效地将上海郊区农村集体聚餐,由过去的集体食物中毒高发区变为目前的事故发生率趋近为零,成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充分发挥保险作用的一个成功案例。
中国太保产险董事长、总经理顾越介绍,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创新,中国太保的食责险产品不断丰富,食责险风控技术快速发展,推出了包括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厨师职业责任保险、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平台商户综合责任保险等诸多险种。
提供风险保障和参与社会治理是保险业的重要功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保险业要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努力成为经济的“减震器”和社会的“稳定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国太保集团认为,在食品安全领域全面推广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实现“四个结合”:
一是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机结合。运用市场化方式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纠纷,缓解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助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二是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有机结合。通过定制化产品、差异化定价、多样化服务,商业保险可以助力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技术更新、产业升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服务民生改善有机结合。商业保险不仅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通过构建行业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支持诚信企业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更安全的食品。
四是将开展食品安全责任险与保险业自身创新服务供给有机结合。保险公司通过与政府、产业和客户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可不断积累经验和数据,培养专业人才,完善服务网络,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供给,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保障。
2017年3月,《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在全国率先提出“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主动投保”,首次以条例形式明确高风险企业强制保险义务,旨在提高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保险保障水平,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生食水产及蔬菜、食用植物油、冷冻饮品、预包装冷链膳食、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现制即食食品11类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但在实践中,挑战并不少:食品行业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产业链条长、环节多,适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相对复杂和多样。同时,行业集中度低、中小企业居多,从业者的保险意识和投保意愿不强,且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企业的违规成本偏低。总体上看,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还有很大空间。要构建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共治体系,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业界齐心协力、共同谋划、发挥合力。
据悉,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的《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将于近期出台。上海正不断完善与超大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符合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食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市民群众满意的城市。与会各方认为,围绕这一目标,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法赋予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相应的监管手段,强化制度规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构建本市“舌尖上的安全”体系,展示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