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企业产品销售开拓,特范围内经销商加盟条件如下:
一、认同品牌的经营理念、并愿意和品牌共同发展。
二、有独特经营能力并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者自然人,作为公司在当地的办事机构。
三、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相关业务人员。
四、对食品饮料、快消品类产品了解,或者有从事营销、管理以及相关。
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客户服务意识、对此工作充满激情与热情,具备创业的奋斗精神,具备现代营销思维。
六、有营销团队,产品的行销能力,在所经销区域内A、B、C类商超、便利店、士多店、夜场、批发、流通、集团客户等渠道的覆盖。
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谈判技巧,以及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渠道建设能力、信息收集以及分析能力等。
八、所有经销商首年度任务如下:
1、省级代理加盟条件,首批单次进货全系列产品打款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RMB,提货可分为1-3次(不超过3次),2个月之内完成提货。市中区由经销商管理及配送。年度任务200万元。
2、地市级代理加盟条件,首批单次进货全系列产品打款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RMB,提货可分为1-3次(不超过3次),2个月之内完成提货。市中区内由经销商管理及配送。年度任务50万。
3、县级代理加盟条件,首批单次进货全系列产品打款金额不得低于3万元RMB,提货可分为1-3次(不超过3次),2个月之内完成提货。县城区内由经销商管理及配送。年度任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