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两商标同时获评福建省商标

2016-01-06 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 浏览量:15566

我司两商标同时获评福建省商标

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黄金香及图”商标和“第3410031号图形”商标为福建省商标,其中“黄金香及图”商标即“双龙戏珠”商标为首次获评福建省商标,而“第3410031号图形”商标则是自2007年首获福建省商标后被延续认定为福建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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