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的资格: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有志从事营销事业的自然人。
(2)具有或有能力建立当地的销售网络。
(3)具有满足正常货物周转所需的经济能力。
(4)遵纪守法,信誉好,无非法经营历史。
代理方法:
(1)合作方式:试合作期为一至三个月,试合作期结束后,公司考虑代理商的铺货率及经营业绩,合格后公司授予代理;
(2)代理区域:经公司授权的区域市场。
对代理商的要求:
(1)三个月内铺货率不低于60%;
(2)代理商不得跨区域销售,违者取消代理资格;
(3)代理商应自觉维护产品形象和声誉。
对代理商的承诺:
(1)无首批进货量要求,奉行多销勤进原则;
(2)免费配送宣传品和促销品。
(3)代理商地区销售特权。
(4)同等重要条件下代理商享有公司其新品在该地区的优先代理权
(5)公司总部将配以一套科学,完整的营销策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并派资深营销专家全程对代理商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