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盟五大优势
(一)、品牌优势:公司生产的绿色山产品“丛名“品牌系列全部通过食品QS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由消费者协会、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省政府联合推荐产品,黑龙江省商标,黑龙江食品工业50强企业,黑龙江林业龙头企业,黑龙江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牡丹江龙头企业,获得农产品加工金奖,牡丹江市放心品牌、牡丹江品牌等称号。
(二)、研发加工优势:公司研发中心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本科研究人员组成公司科技骨干力量。已被列为牡丹江市科技项目重点单位。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兴建了产品研发中心及产品检测设备仪器,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奠定基础。其人参种植场、养鹿场、养蜂场、木耳、蘑菇种植基地、山珍食品加工厂、刺五加加工厂等加工、种殖、养殖场面积130万公顷,年加工产品可达3000吨以上。
(三)、系列产品优势: “丛名”品牌产品分有:刺五加系列,保健酒系列,食用菌精选盒装系列、木耳、蘑菇压缩块系列、食用菌营养面系列、食用菌彩袋包装系列产品,参茸系列产品,蜂产品系列产品,坚果王系列产品,保健品系列产品。并且通过自身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能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消费者各种需求,代理商及其连锁专营店、销售专柜都能依托总公司庞大的产品体系能迅速在本地市场做强做大,通过销量的提升不断提高利润。
(四)、运营管理优势:通过多年的市场运营,公司已形成一套完备的市场运营体系,的营销队伍、售后服务、的物流中心。通过科学、规范的市场管理和创新、的营销手段,使得代理商及其专营店、销售专柜面对各种市场环境均能顺畅运作并迅速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五)、政策扶植优势: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考虑以及公司多年来秉承的“共同发展”理念,公司将对代理商及其专营店、销售专柜逐级执行大量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让代理商的投资得到丰厚回报。
二、成为代理商所需条件:
(一)、对"丛名系列产品"具有浓厚的兴趣,愿为牡丹江市丛名菌业集团龙飞商贸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并接受公司的代理运营模式和公司的经营理念,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司的统一市场管理模式、市场发展规划,并按照执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熟悉当地市场和消费者特点。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商业信用,具备良好的发展理念和服务心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四)、具备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市场关系,具备代理运营省、市、县区域范围的市场能力,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熟悉当地市场和消费者特点。
三、加盟政策
(一)、公司实行对各级代理商直接负责制。
(二)、公司执行统一化管理,要求代理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三)、公司针对不同市场规模设置专卖店、销售专柜,代理商直接发展的由代理商直接供货,在当地没有代理商前公司发展的专卖店、销售专柜在确立代理商后也转入由代理商直接供货。所需品牌信誉金费、首单配货款额逐级递增,享受公司各项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
(四)、公司执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实行品牌信誉金制度,品牌金按销售信誉、销售额度逐级逐渐返还。免费提供VI识别系统资料、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开店资料,限度让利代理商;在运营过程中,执行全程营销服务,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彻底体现企业对代理商的服务精神。
(五)、公司将根据各地市场特点对代理商的首单标配货物的数量和品种做出建议性规定,从而代理商的正常运营。
四、对代理商的承诺、政策支持及保护
(一)、代理商在协议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代理权和二级经销、专卖店、销售专柜开发自主权。
(二)、对代理商发展的专卖店、专柜等协助制定开店筹备工作进度,并协助其完成。同时协助策划开业、促销活动的举办。为代理商及其发展的专卖店、专柜提供统一的店铺标识、装饰图案,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宣传资料等。
(三)、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业务流程和宏观管理、提供对代理商及其发展的专营店、专柜的统一经营管理、市场运作的咨询辅导,提供相关的培训、售后服务、教育服务等。总部相关人员会不定期进行巡查指导,协助其加盟者改善管理、提升业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代理商及其专卖店、销售专柜若有营运上的问题可向总部提出需求,请求总部协助。
(四)、公司按合同对代理商进行区域市场保护,为代理方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公司严格履行合同,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五)、公司将根据情况制定销售返点奖励。在前期铺市和促销活动中,对代理商予以全市场方位的鼎力支持(具体办法来公司协商);
(六)、以维护市场运行大局为重,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先,及时有效地协助代理商解决营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优质品牌服务,推动销售稳步发展。
(七)、公司在大型广告宣传上免费宣传。 在互联网上的所有公司窗口进行宣传。
五、公司对代理商的要求
(一)、公司对获准的代理商实行统一级别统一供货价格,并产品质量。
(二)、统一使用公司标志,统一牌匾,统一冠名。
(三)、本公司已有产品系列绝不允许经营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特殊情况需要经销,由总公司报批进行统一供货,代理商不准擅自自行进货。
(四)、进货时提前通知总公司,并先将货款打入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收到货款后按指定时间及时发货。 具体进货量和货物运输方式和总公司协商决定。
(五)、代理商为独立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经济往来由代理商自行负责,总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代理商必须办理合法手续后进行营业,要维护公司和品牌的形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合作成功,其合作条款终按签署合同为准!
丛名菌业集团牡丹江龙飞商贸实业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