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粉丝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

2017-02-28 山东龙口兴隆粉丝有限公司 浏览量:15153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108号公告,宣布龙井茶、安溪铁观音、龙口粉丝、陕西苹果等21个产品的企业可以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得相应的保护。

据了解,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在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在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根据规定,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此次通过审查的21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包括山庄老酒、泊头鸭梨、平遥牛肉、鞍山南果梨、南汇水蜜桃、宝应荷藕、龙井茶、新昌花生、砀山酥梨、安溪铁观音、烟台葡萄酒、龙口粉丝、京山桥米、浏阳花炮、河源米粉、青川黑木耳、通江银耳、汉源花椒、平利绞股蓝、陕西苹果、宁夏枸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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