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天乐集团第四届职工运动会的通知

2015-12-02 天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量:17403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丰富群众体育活动,增强员工体质,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在11月举办天乐集团第四届职工运动会

参赛代表队及负责人:

科技大厦代表队(刘殷)、电声总厂代表队(潘南洪)、电声分厂代表队(张高军)、天乐数码代表队(宋宏元)、天乐微电代表队(钱毅民)、天乐音响代表队(唐伟锋)、华乐电子代表队(俞彬)

一、组织安排

1、参赛组织:以各代表队为单位,集体项目每队报一个;个人项目按员工所在单位分别向各代表队负责人报名,经各单位选拔赛后,确实参赛名单,统一报蒋鹏飞。报名截止日:10月26日。

2、赛程安排:由滕云、蒋鹏飞负责组织编排各比赛项目赛事,确定各项目负责人;负责比赛场地的划定;召开领队、裁判碰头会;准备比赛用各类表格;及时汇集各项目比赛成绩,统计各代表队得分情况并及时公布。

3、会务安排:由潘南洪、张凡平、金晓裕、袁春雷、喻海良、王浙斌、陈碧宁负责:场地平整、会场布置、全场摄影和音响播放;比赛器械采购;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就餐、后勤、医务和保障。

4、各公司运动员及啦啦队员的中餐自行解决,华乐在总厂食堂就餐。

二、运动会开幕式时间、地点:

11月17日8:30,地点:天乐足球场。

三、比赛项目(17项):

团体项目:篮球(男子)、定点投篮、乒乓球、羽毛球、拔河、迎面接力、跳长绳、袋鼠跳

个人项目:象棋(男子、女子)、围棋(男子、女子)、踢毽子、背背夹、反向竞走、呼啦圈、跳绳、乒乓球、羽毛球

四、比赛规则:

1、比赛安排详见附件一,比赛规则见附件二。预赛时间及地点由项目负责人另行通知。

2、参赛人员必须是天乐在职员工,不得请外援,如有违反,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五、奖励方法

设单项团体奖、个人名次奖、组织奖。对每项比赛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篮球、拔河两项奖金分别为5000、3000、2000元,其余项目为2000、1000、500元。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状,乒乓球、羽毛球项目奖金分别为1000、800、500元;其余项目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组织奖一个5000元,其他代表队设参与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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