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申请扬航代理商,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资本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经营实体或者个人从业者;从事付食或食品相关服务,或者具有此类服务或产品的客户来源;愿意接受好口味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接受扬航的"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 熟悉扬航提供的服务产品特点、价格以及业务操作方式,具备相关服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第2条:扬航代理商定级资格的规定除考核销售额等硬性指标外,不排除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软性考核的标准。如地区差异所制,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代理商,不采取统一指标定级的方式。如对扬航的发展和市场推广做出特殊贡献或给予重要支持的代理商,经扬航确认后,可酌情提供相应的优待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