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归类 清晰定位——《大豆食品分类》标准发布实施

2015-12-295888.TV 食品协会

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大豆食品分类》(SB/T 10687-2012)行业标准已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今年6月1起正式实施。

《大豆食品分类》作为行业基础性标准,规定了大豆食品的分类和定义,及适用范围。根据标准,大豆食品分为熟制大豆、豆粉、豆浆、豆腐、豆腐脑、豆腐干、腌渍豆腐、腐皮、腐竹、膨化豆制品、发酵豆制品、大豆蛋白、毛豆制品和其他大豆制品共十四大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了小类。

近年来我国大豆食品产业不断发展,大豆食品种类日益丰富。2011年,我国用于食品工业的大豆约1100 万吨,其中用于传统大豆食品加工约550万吨,用于直接食用约300 万吨,用于其他食品加工约200 万吨。在各类传统大豆食品中,大豆使用量的比例为:豆腐用大豆消费量约占50%,豆制品用大豆消费量约占40%,豆浆用大豆消费量约占10%.从行业整体来看,我国大豆食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与先进国家的差距正逐渐缩小;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设备方面差距逐渐缩小;新型工艺和技术的运用能力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比以往有较大的提高;同时,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新品种产品在市场上涌现出来。

然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整个行业却没有一个完整和统一的分类标准,这给大豆食品的生产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管理等带来诸多困难。如:企业开发新品时没有确切归类,命名乱而无序;企业在实际生产中,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时无法与国家标准一一对号入座,而无法正常生产;有些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时因产品无法确切定位,而不能获得批准生产;此外,由于产品归类不清,交叉混乱,更让消费者一头雾水,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大豆食品分类》标准的出台与实施,正适应了我国大豆食品行业发展与市场管理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本标准以终端产品形态为原则进行分类,既反映出大豆食品产品分类的特点,又符合了大豆食品不断推陈出新的市场和消费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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