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下称《规范》),具体由江苏省食品生产协会与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承担《规范》的编制工作。6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生产协会、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徐州市丰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赴扬中市调研《规范》试点实施情况。 调研首先听取了扬中市局关于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工作汇报,扬中市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试点地区,自2014年以来积极探索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场调研选取了两家食品小作坊,一家是使用压榨工艺生产植物油的小作坊,一家是云片糕生产小作坊。两家小作坊均为农户,通过购买食品机械及简单加工工具设立作坊,为周边居民提供食品加工服务。调研组现场了解了作坊产销情况和食品管理情况,并对照《规范》相关要求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打分,验证《规范》的适用性与操作性。

随后调研组在当地监管部门陪同下,在扬中市场监管局八桥分局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规范》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现场核查表的设计进行了探讨。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冯宜敏对各单位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结合本次调研情况,要求各单位加快对《规范》、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格式、现场核查表等进行完善,确保《条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