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凡从事绿色农业理论研究及绿色食品管理、科研、教育、生产、检测、储运、销售等的企事业单位,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提出申请,经本协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会员。
凡支持、热心绿色农业及绿色食品事业、从事或自愿参与绿色食品相关业务工作的个人(含团体会员单位人员),承认本会章程,提出申请,经秘书处讨论同意,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对协会实施的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协会复核,或者依法提请登记管理机关处理;
(五)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诀议,热心为本协会工作;
(二)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本协会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信息;
(三)向社会宣传绿色农业及绿色食品产业知识;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会或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