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和《成都市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成都市食品企业的食品工作,成都市食品流通商会于2013年10月24日下午在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3号楼3楼中型会议室举办了“食安讲坛”次培训活动。会议由10月份轮值会长常务副会长胡新刚主持,120余家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培训。
本次活动邀请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永明、成都市食品流通商会常务副会长肖祥德作为主讲嘉宾,就食品相关课题与大家进行探讨。会上印发了《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25号)、《四川省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4号)、四川省食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下半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食安办〔2013〕166号)、《成都市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4号)。
李永明处长主要讲解如何贯彻落贯食品法企业的主体责任,包括以下五点:食品法立法原则及责任主体;企业食品管理应建立的相应机构;企业落实食品法主体责任制度;入市食品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及使用要求。而
食品流通商会肖祥德常务副会长主要讲解食品与信用,从食品事故的危害性以及建立信用的重要性等方面突出食品与信用这一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