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食品企业:
接上级通知“厦门会晤”接受企业赞助,尤其是清真食品、烘烤糕点食品、和方便食品三大类,有意向的我市食品企业请尽快与联系人联系。
-----------------------------------------------------------------
厦门会晤社会赞助申报指南
一、会晤背景
金砖国家(BRICS)由、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5国组成,金砖国家机制成立于2006年。10年耕耘10年收获,金砖国家合作持续走深走实,取得令人称道的丰硕成果,成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家合作的重要平台。是2017年金砖国家国,将于9月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金砖会晤及系列配套活动。
二、依据
根据中央筹备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厦门会晤社会赞助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及《厦门会晤社会赞助管理办法》要求,有序开发利用厦门会晤资源,制定本申报指南。
三、赞助单位基本要求
(一)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经营权;
(二)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产品服务有合法批件,符合国家质量管理要求;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服务)技术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信誉,品牌形象符合会晤的品牌价值定位;
(六)原则上不提供国(境)外产品或服务;
(七)不接受个人名义的赞助;
(八)自愿无偿提供产品、服务或资金赞助,赞助(折合)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四、赞助工作流程
赞助意向单位提交赞助意向申报表、申报文件及相关资质材料→相关部门组织资质审核→市筹备办授权部门与意向单位对接洽商,形成合作方案→市筹备办/中筹委秘书处审批→赞助单位与市筹备授权部门签署赞助合同→签约双方履行合同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参与赞助厦门会晤意向申报表(附件1)
2.厦门会晤赞助意向申报文件(附件2)
(二)提交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光盘1份(扫描电子版);首页、末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可采用直接提交、邮寄等方式递交。
六、申报时限
赞助意向申报及相关资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4月30日(暂定)。
七、赞助回报原则
赞助单位可按市筹备办确定的赞助回报原则及赞助协议约定获得相应回报,回报形式包括授予赞助单位及产品服务荣誉证书、经申请许可在产品服务上使用厦门会晤标志等。根据赞助额度,分档次进行赞助回报。具体内容另外通知。
八、申报咨询
(一)联系电话
1.食品饮料、服饰箱包小组
陈晓韵0592-228119113720889626
2.服务小组
陈晓韵0592-228119113720889626
(二)公共邮箱:xiamencbb@163.com
(三)传真:0592-2281132
(四)联系时间:每周一至每周五8:00-12:0014:30-17:30
(五)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市筹备办赞助管理组,邮编:3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