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为社会组织创业发展提供扶持和帮助。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昨日,省民政厅专门就该方案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各地要制定落实该方案的分工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做到有贯彻意见、有分工方案、有协调机制、有保障措施。
培育和扶持:上半年登记同比增近50%
近年来,我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在社会组织的数量上已有显现。截至去年底,广东共有社会组织30684个,其中社会团体1366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756个,基金会267个,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175个。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登记社会组织比去年同期增长47.1%。
据省民政厅厅长刘洪介绍,我省将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和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资金;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我省还将建立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制度,完善人员流动聘用、户籍管理等具体政策措施;拓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渠道,适当增加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组织代表人士的比例。
去行政化:分类改革分步实施
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进程备受关注。刘洪表示,坚持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是需要重点把握的一条,必须按照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这项工作。
去行政化,谁来带头?刘洪说,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四类社会组织要率先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含党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依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刘洪表示,贯彻落实方案,其中一个重点便是“允许行业协会‘一业多会’”。这意味着,允许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和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允许跨区域组建、合并组建和分拆组建行业协会等。这种“去垄断化”的改革,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此外行业协会的审批时限也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
监管和查处:去年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2个
如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我省将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审计、税务、物价、工商、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和银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组织的准入登记,业务指导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避免民政部门负无限责任。
近年来,我省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去年,全省就对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393个、限期停止活动14个、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8个、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2个。
今年上半年,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立案调查7宗,撤销了广东省餐饮具协会。广州市对61个社会组织依法撤销登记,对79个社团限期整改。深圳对115家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佛山对未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处理,警告60个,限令整改6个,撤销17个,注销12个。